精炼油设备生产规范及要求:
严禁在泵体出口阀门关闭时开启泵,这样会损坏叶轮。泵体运行时不得打开阀门的密封阀门,以防止阀芯冲出。管道中溶剂和混合油的流速不得超过4m/s。
经常检查植物油设备、阀门和管道,防止堵塞。开启阀门时不要太用力,以免阀门损坏导致溶剂逸出。不要打开或取样溶剂和油混合系统的所有设备、配件和阀门。
1.经常检查各种设备、孔盖、链接件的密封情况。各种旋转轴颈密封填料不能装配过紧、过松或压力偏差,防止溶剂泄漏或摩擦加热。如发现渗漏,应及时将底部的溶剂吸干并清洗干净。每个生产周期结束后,各蒸发、冷凝设备应检查清洗一次。如发现溶剂消耗不正常,应停止,查明原因,解决问题,方可恢复生产。
2.车间内禁止平皮带传动,但应采用有足够油脂润滑的链传动或齿轮传动,速度不宜太快。
3.仓库存粕,如果水温过高或温度过高,应减少进水或降温,防止发霉而引起自燃。用于连续回收的液体石蜡属于低熔点可燃材料,应远离火源、热源和阳光照射,不应存放在开放式容器中。
4.为了防止溶剂逸出而引起损坏,应做到以下几点:
a、料坯入浸口的料封应有效,储料箱容量不小于浸出量的1.5倍,料层高度不小于1.4m。当低于0.5m时,应将物料停止到浸出装置。
B.溶剂回收后原油出口温度控制在110-115℃。原油不得有溶剂味,总挥发物含量不得超过0.2%。